首页 > 新闻中心

四川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

发布时间:2024/9/4 9:01:36

四川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日前,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《关于加强四川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以加快打造四川特色高素质乡村建设工匠(以下简称“工匠”)队伍,更好地服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。


《意见》以全面提升能力、服务乡村建设、培训管理并重、统筹协调推进为原则,设定了工作目标,即到2025年年底,具有四川特色的工匠培育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,工匠职业标准体系和培育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健全,“天府建筑工”品牌培育初见成效,农房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普遍提升,全省按照统一标准培育工匠1万名以上;到2027年年底,累计培育工匠6万名以上,其中带头工匠达到2万名以上;到2030年,工匠成为农房和村庄建设的重要人才支撑。


《意见》提出,要完善地方培训体系,编制具有四川特色的工匠培训大纲、考核大纲和培训教材,探索建筑业骨干企业联合地方开展工匠培训的路径。各地要充分利用大型企业培训中心、职业院校等,建立工匠培训基地和网络培训平台,设区城市至少建立1个工匠培训基地,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检查评估,实行动态管理。各培训基地要充实师资力量,鼓励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高技能人才参与培训授课,以“师带徒”方式传授技艺,注重师资培养,定期组织交流学习,培养相对稳定的工匠培训师资队伍。同时,采取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动培训”的方式,协同开展工匠培训,有序推进培训评价,确保评价过程科学合理、客观公正。


要不断提升培训轮训质量,积极构建覆盖工匠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。研究制定工匠培育3年行动方案,不断优化工匠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,发现和培育具有丰富实操经验、较高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带头工匠,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立传统工匠认定制度,挖掘和培育一批传统建筑名匠和技艺传承人。对符合条件的参培工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,遴选推荐优秀工匠参加培训讲师、考评员认定,符合条件的工匠参加相应层级职称评审。


“乡村建设工匠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一支重要力量。但是,工匠培训和管理长期以来存在较多问题,例如培训资源不足、质量不高、管理机制不健全等,严重阻碍了乡村建设领域的健康发展。”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,《意见》特别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工匠培训和管理工作,将加强工匠培训和管理作为提升农房品质的重要抓手。下一步还将加快全省工匠信息平台建设,建立发布工匠管理名录,并通过开展工匠宣传活动,广泛营造“尊重工匠、尊重劳动”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

摘自 《中国建设报》 2024.08.23 记者 赵君利

上一篇:房屋养老金——资金筹集多渠道 百姓可吃定心丸
下一篇:权威解读|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权威解读房屋养老金